【日期】= 1987.10.22 |
【期号】= 1 |
【标题】= 虎滩乡鼓励农民垦荒 两千多亩碱荒变良田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宁德华 |
【专栏】= 开发生产 大有作为 |
【正文】= |
宁德华 (1987.10.22)
虎滩乡鼓励农民垦荒 两千多亩碱荒变良田 虎滩乡位于利津县北部,黄河故道贯穿南北。全乡共有近万亩盐 碱荒沙土地没有得到开发利用。前几年,农民存有顾虑,怕把荒碱地 开出来无偿归公,白费力气,不得收益。因此,大片的荒碱地没有得 到开垦改良。针对这种情况,乡党委、乡政府制定出优惠政策,鼓励 开荒。他们规定:新开发的荒地,谁开发,谁得益,五年不交农业税 ,不负担提留,所得收入全部归自己所有。如遇到土地规划或建设占 用开荒地,用地单位要给予适当地开发费。他们还帮助各村兴建水利 设施,改变压碱排碱条件,加快荒碱地开发速度。这样一来,大大调 动了农民开发荒碱地的积极性。三年多的时间,全乡开发荒碱地2500 亩,每年增加收入30多万元。 (宁德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