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7.11.04 |
【期号】= 2 |
【标题】= 村支书张洪海自修法学 |
【版次】=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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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信 绪富 |
【专栏】= |
【正文】= |
成信 绪富 (1987.11.04)
村支书张洪海自修法学 广饶县颜徐乡东杜村党支部书记张洪海,自费上全国律师函授学 校,运用法律知识为村民排难解忧。 张洪海在日常工作中,看到村里有的人不懂法律,加上他在工作 之余,经常为群众调解民事纠纷,免不了要和法律打交道,于是,他 便迷上了法学这门学科,专门订阅了有关法律书籍,刻苦自学。自去 年以来,张洪海利用学到的知识,多次为群众解决法律上的问题。今 年春天,张洪海从报纸上读到司法部门举办中华全国律师函授学校的 招生简章后,立即报名,经过考该,被录取为正式学员。 (成信 绪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