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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2.27
【期号】= 15
【标题】= 李金光投机倒把被判刑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宋之谦
【专栏】= 法制生活
【正文】=
 

李金光投机倒把被判刑

宋之谦  (1988.02.27)

   李金光投机倒把被判刑
    广饶县木器厂供销员、原县液压机械厂供应科长李金光,于1984
年8月至1985年10月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多次倒卖国家物资
。先后倒卖钢材27吨、柴油9吨,个人非法获利5600余元。最近被开
除党籍,以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宋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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