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1.13 |
【期号】= 11 |
【标题】= 巧匠与拙匠(寓言) |
【版次】= 04 |
【版名】= |
【作者】= 妥剑秋 |
【专栏】= |
【正文】= |
妥剑秋 (1988.01.13)
巧匠与拙匠(寓言) 妥剑秋 某公欲造方桌一对,延请二匠至其府,示以图形,曰:“料俱备 矣,二匠各造一桌,吾即访友六日而归,待桌成之时,必置酒论功行 赏。” 翌日,二匠按图造桌,各显其技。三日匠甲桌成。六日公返,唯 见匠乙屈身操斧,凿卯开榫,挥汗如雨,桌现端倪。是时,匠甲侍立 所造之桌侧,静候公鉴。 待乙桌告成,公置酒宴二匠。席间某公捧银笑曰:“二匠所造之 桌皆合我意也;因匠甲三日毕赏银三两,匠乙七日毕故赏银七两。” 匠甲愕然,出而仰天长叹曰:“纵不辨巧拙,亦应同功同酬,何以薄 巧而厚拙也?呜乎,何时令巧者有用巧之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