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1.23 |
【期号】= 12 |
【标题】= 我市妇女工作受省表彰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欧阳蜀征 |
【专栏】= |
【正文】= |
欧阳蜀征 (1988.01.23)
我市妇女工作受省表彰 1987年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提高妇女 素质,组织和带领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去 年底全省妇女工作检查评比中,我市妇联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商 品生产、维权、托幼工作先进集体”。河口区妇联、垦利县妇联和广 饶县妇联被评为省级先进区县妇联。广饶县大王镇妇联、利津县店子 乡妇联、垦利县永安乡妇联等7个乡镇妇联被评为省级先进乡镇妇联 。省妇联对我市的妇女工作给予了表彰。 (欧阳蜀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