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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1.23
【期号】= 12
【标题】= 我市妇女工作受省表彰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欧阳蜀征
【专栏】=
【正文】=
 

我市妇女工作受省表彰

欧阳蜀征  (1988.01.23)

   我市妇女工作受省表彰
    1987年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提高妇女
素质,组织和带领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去
年底全省妇女工作检查评比中,我市妇联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商
品生产、维权、托幼工作先进集体”。河口区妇联、垦利县妇联和广
饶县妇联被评为省级先进区县妇联。广饶县大王镇妇联、利津县店子
乡妇联、垦利县永安乡妇联等7个乡镇妇联被评为省级先进乡镇妇联
。省妇联对我市的妇女工作给予了表彰。
    (欧阳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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