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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1.23
【期号】= 12
【标题】= 加强物价管理 维护三者利益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席延庆
【专栏】=
【正文】=
 

加强物价管理 维护三者利益

席延庆  (1988.01.23)

   加强物价管理 维护三者利益
    市物价部门依法监督检查 严厉查处违纪行为
    1987年,我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了“坚持改革,稳步前进,
保持基本稳定”的方针,积极组织宣传实施国家《价格管理条例》,
强化了物价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了各种违纪行为,维护了国家、集
体、个人三者利益。
    一年当中,对上年未结案的违纪案件进行了定案处理;开展了石
油、化肥专项检查和生产资料价格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检查
了收费、农产品收购、冷饮制品、糕点加工等价格,整顿了农贸市场
价格;开展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初步统计,全市共检查国营
、集体、个体企业8342个,查出违纪案件556起,查出非法收入191万
多元。现已处理521起,没收非法收入437,000元,退还用户及消费
者42,700元。
    在监督检查当中,采取查处非法与保护合法相结合;检查处理与
帮助教育相结合;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经常检查与集中大检
查相结合的方法,查出的违纪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计划内生产
资料转计划外卖高价;二是收购农产品压级压价;三是高价倒卖紧俏
商品;四是乱收费,不按作价办法乱加价;五是短尺少秤、掺杂使假
、变相涨价。对于这些违纪行为,将按国家《价格管理条例》中有关
条款采取罚款、没收非法收入、直至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对
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等处罚措施,以维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利益。春
节期间,物价大检查将深入开展。 (席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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