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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4.23
【期号】= 23
【标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传达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批准市人民政府与荷兰王国弗莱瓦兰德省发展经济友好关系的报告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王桂林
【专栏】=
【正文】=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传达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批准市人民政府与荷兰王国弗莱瓦兰德省发展经济友好关系的报告

王桂林  (1988.04.23)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传达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批准市人民政府与荷兰王国弗
莱瓦兰德省发展经济友好关系的报告
    〔本报讯〕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于4月19日至20日举行了第二次
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生海、副主任唐恩来、刘怿分别主持
。市长李殿魁、副市长张庆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闻祥德、市人民
检察院副院长吕学加和市有关部委办局负责同志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林业局关
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情况及1988年全市绿化工作安排
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198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汇报
,作出批准198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了市外事办公室关于我市与
荷兰王国弗莱瓦兰德省发展经济友好关系的报告及说明,批准了市人
民政府与荷兰王国弗莱瓦兰德省发展经济友好关系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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