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6.18 |
【期号】= 32 |
【标题】= 联系实际 抓住重点 垦利依法治县收到成效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丁志坤 王福印 |
【专栏】= 法制生活 |
【正文】= |
丁志坤 王福印 (1988.06.18)
联系实际 抓住重点 垦利依法治县收到成效 垦利县在普及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制定依法治县总体方 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收到明显效果。 该县在依法治县中,注重运用法律手段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县 委、县府领导除自身努力学法、用法并依法办事外,县府还聘用了3 名常年法律顾问,为领导提供法律帮助。前不久,县服装厂与澳门客 商洽谈双方合资开办服装加工联营业务。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采 纳律师提出的考察外商法人资格、履约能力等建议,并派人去福建漳 州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客商缺乏履约能力,即解除联营合同,避 免了经济损失。目前,全县已有5家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1987 年,县法律顾问处为有关单位代理经济案件26起,挽回经济损失115 万多元;公证合同履约率达98%以上,有效地避免了经济损失和经济 纠纷。 垦利县还狠抓综合治理,以促进全县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该县 是油区重地,过去,破坏油田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彻底 改变这种状况,县委与胜利采油指挥部党委于去年3月制定并实施了 “以厂带村,工农共建文明油区的规划”。他们共同研究了以普法 开路依法治理油区的意见,让胜坨乡和采油一大队结成“共建”对子 ,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重点学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 育油区人民自觉护井、护厂,共同维护油区治安秩序。去年以来他们 依法查获盗窃贩卖油田物资案件20起,截获并收缴了一大批外流的油 田物资,安定了油区的治安秩序,受到市和油田领导的好评。 (丁志坤 王福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