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6.18 |
【期号】= 32 |
【标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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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荣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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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寅 (1988.06.18)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的决议》 6月14日至1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生海,副主任唐恩来、刘怿分别主持了会议 ,副主任高树林、郭洪涛出席了会议。副市长李吉祥,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闻祥德、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委办、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 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安家训关于我市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市各级人民政 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贯彻《土地管理法》过程中,采取 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基础工作,使我市的土地管理和 使用初步纳入了法治的轨道。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东营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和《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人民 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试行办法》。 会议决定任命李长君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议还依照法律程序补选阎鹏山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批 准任命阔伟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见第二版。)(杨荣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