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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6.18
【期号】= 32
【标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杨荣寅
【专栏】=
【正文】=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

杨荣寅  (1988.06.18)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的决议》
    6月14日至1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生海,副主任唐恩来、刘怿分别主持了会议
,副主任高树林、郭洪涛出席了会议。副市长李吉祥,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闻祥德、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委办、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
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安家训关于我市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市各级人民政
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贯彻《土地管理法》过程中,采取
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基础工作,使我市的土地管理和
使用初步纳入了法治的轨道。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东营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和《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人民
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试行办法》。
    会议决定任命李长君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会议还依照法律程序补选阎鹏山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批
准任命阔伟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议》见第二版。)(杨荣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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