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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7.09
【期号】= 35
【标题】= 加强宣传 互通信息 利津县乡乡有了环保通讯员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宁德华
【专栏】=
【正文】=
 

加强宣传 互通信息 利津县乡乡有了环保通讯员

宁德华  (1988.07.09)

  加强宣传 互通信息
  利津县乡乡有了环保通讯员
    为加强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和互通信息,利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在全县16个乡镇各聘请了一名业余环保通讯员。
    由于环境保护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农村许多群众对此不了解、不
重视。为此,利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各乡镇聘请了业余环保通讯员
,要求他们积极为县广播站和上级新闻单位采写环保稿件,向广大群
众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宣传防治污染、加强环境保护的重
大意义,以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宁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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