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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7.09
【期号】= 35
【标题】= “扬州八怪”之一——李方膺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王克春
【专栏】= 东营人物
【正文】=
 

“扬州八怪”之一——李方膺

王克春  (1988.07.09)

  “扬州八怪”之一
  ——李方膺
    清代“扬州八怪”中,有二人在山东做过官。一个是郑板桥,进
士出身,曾任潍县知县。另一个是李方膺,以秀才入仕,雍正七年(
1729年)任乐安(今广饶)知县。
    李方膺幼承家教,博学多才。34岁时,随父李玉宏进京,得到雍
正赏识。雍正传山东总督田文镜授他以七品县职,李方膺自此任乐安
知县。
    在任乐安知县三年期间,李方膺体察民情,兴利除弊,为当地经
济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据《乐安县志》记载,李方膺莅任后,
“南增曲堤以庸淄水,北浚福民河以杀济流,而水患除;革换帖陋规
,除滥征市税,而民力苏;修倪(宽)董(永)二公墓以重前贤,分
佃芟草地亩以恤贫穷。至请赈以救荒,豁沙压水湮之粮以息累。”他
还根据乐安县的实际情况,筹划了治理的措施,写入《民瘼要览》一
书。李方膺在政事繁忙之中,亲手修纂了《乐安县志》。《续四库全
书提要》称《乐安县志》“洵不愧山东名志”。雍正十年(1732年)
,李方膺因政绩卓著,迁升为莒州知州,后因反对上司王土俊而被弹
劾入狱。乾隆改元后李方膺出狱复职。后来他回乐安视察水情时,看
到庄稼受淹、百姓遭殃的情景,便作画一幅,并题诗一首:
  “羞见旧县诸父老,三间茅屋卖梅花;五年别后牵心事,水浸墙根
几百家。”表达了他关心民众疾苦的思想感情。
  (王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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