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7.09 |
【期号】= 35 |
【标题】= “扬州八怪”之一——李方膺 |
【版次】= 04 |
【版名】= |
【作者】= 王克春 |
【专栏】= 东营人物 |
【正文】= |
王克春 (1988.07.09)
“扬州八怪”之一 ——李方膺 清代“扬州八怪”中,有二人在山东做过官。一个是郑板桥,进 士出身,曾任潍县知县。另一个是李方膺,以秀才入仕,雍正七年( 1729年)任乐安(今广饶)知县。 李方膺幼承家教,博学多才。34岁时,随父李玉宏进京,得到雍 正赏识。雍正传山东总督田文镜授他以七品县职,李方膺自此任乐安 知县。 在任乐安知县三年期间,李方膺体察民情,兴利除弊,为当地经 济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据《乐安县志》记载,李方膺莅任后, “南增曲堤以庸淄水,北浚福民河以杀济流,而水患除;革换帖陋规 ,除滥征市税,而民力苏;修倪(宽)董(永)二公墓以重前贤,分 佃芟草地亩以恤贫穷。至请赈以救荒,豁沙压水湮之粮以息累。”他 还根据乐安县的实际情况,筹划了治理的措施,写入《民瘼要览》一 书。李方膺在政事繁忙之中,亲手修纂了《乐安县志》。《续四库全 书提要》称《乐安县志》“洵不愧山东名志”。雍正十年(1732年) ,李方膺因政绩卓著,迁升为莒州知州,后因反对上司王土俊而被弹 劾入狱。乾隆改元后李方膺出狱复职。后来他回乐安视察水情时,看 到庄稼受淹、百姓遭殃的情景,便作画一幅,并题诗一首: “羞见旧县诸父老,三间茅屋卖梅花;五年别后牵心事,水浸墙根 几百家。”表达了他关心民众疾苦的思想感情。 (王克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