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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8.13
【期号】= 45
【标题】= 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高向升
【专栏】=
【正文】=
 

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

高向升  (1988.08.13)

   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
    利津县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具体规定是独生子女
家庭每年给予补助费60元,直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为止,这一规定受
到了群众的欢迎。
        (高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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