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8.13
【期号】=
45
【标题】=
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高向升
【专栏】=
【正文】=
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
高向升 (1988.08.13)
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
利津县王庄乡对独生子女户实行优惠待遇,具体规定是独生子女
家庭每年给予补助费60元,直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为止,这一规定受
到了群众的欢迎。
(高向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