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10.22 |
【期号】= 65 |
【标题】=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王树立 |
【专栏】= |
【正文】= |
王树立 (1988.10.22)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王树立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坚决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是当前深化改革 、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振奋党员精神,提高党员素质,保持 党组织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所谓党内腐败分子,主要是指极少数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 堕落,依仗职权,为非作歹,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的 改革开放政策,危害党和人民事业的分子。对这些腐败分子必须采取 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不能姑息养奸。所谓不合格党 员,主要是指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党的活动,不接受党组织 所分配的工作,不愿为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自觉地更多地牺牲个人 利益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大体上有十几种情况,如“文化大革命”中 犯有严重错误,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经常散布错误言论,坚持不改正 的;违犯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情节严重的;以权谋私,违犯党 纪,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的;参 与赌博活动,传播封建迷信,屡教不改的;作风霸道,欺压群众,造 成严重后果的;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长期不 起党员作用,整党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 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缺 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本人要求退党的;等等。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细致复杂、政策性很强的长 期任务,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 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慎重从事。首先,要掌握政 策界限。注意把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较大,一时跟不上形势,同 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并决 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思悔改区别开来;把坚 持生产力标准,在发展商品经济中有所过失,同有意干扰破坏改革区 别开来;把因年老体弱、家庭有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参加组织活动或 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不 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同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党 章规定的程序办事,对每个受组织处理的党员必须做到事实确凿,定 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结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劝退出党的人, 党组织要继续关心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另外,要明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教育为主,以提高党员素质、纯 洁党组织为主。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经得起执政和改 革开放考验的党员队伍,树立起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形象,从组织上保 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共渡改革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