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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10.26
【期号】= 66
【标题】= 螺借鉴企业改革经验 实行优化组合  河口区法院办案效率提高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陈延星 吴书华
【专栏】=
【正文】=
 

螺借鉴企业改革经验 实行优化组合  河口区法院办案效率提高

陈延星 吴书华  (1988.10.26)

   螺借鉴企业改革经验 实行优化组合
    河口区法院办案效率提高
    河口区人民法院学习企业改革的先进做法,把竞争机制引入法院
,优化组合审判组织,激发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全院充满了勃勃
生机,办案效率成倍增加。
    今年5月,河口区人民法院遵循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命干部不变的
原则,根据本院实际和干部业务达标情况,规定各庭工作人员数,由
各庭庭长根据本庭人员定数和工作业务特点,以及工作人员的表现、
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在全院内自由“组阁”,每个工作人员也可以
自由挑选院里的庭室。
    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化组合后,促进了人员的合理流动,各庭
人员业务结构比较合理,心理、步调比较一致。同时,使那些业务能
力较差的同志有了压力,促使他们发奋学习。对那些被组合下来的同
志,院里办起了学习班,三个月考试合格者,由院领导牵线,追加组
合,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学习,直至合格为止。
    人事制度的改革,使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今年
6至9月份,全院四个月的办案数相当于过去一年多所做的工作,工作
效率提高了3倍多。
    (陈延星 吴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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