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11.02 |
【期号】= 68 |
【标题】= 治理经济环境决不能心慈手软 我市立案审查61起经济案件已审结36起,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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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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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生 (1988.11.02)
治理经济环境决不能心慈手软 我市立案审查61起经济案件已审结36起,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 〔本报通讯员王瑞生报道〕自9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协调行动,对全市财税物价和市场管理进行了综合大检查, 敢于动真碰硬,查处了一批经济犯罪和违价违纪案件。截止10月底, 全市已查出违价单位和个人145个,违价金额465万多元,立案审查各 类经济犯罪案件61起,其中已审结36起,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 今年以来,我市有些不法商人和单位,为捞取钱财,不择手段地 钻改革和政策放宽的空子,偷税漏税,“官倒”与“私倒”相勾结, 贩卖伪劣假冒商品,哄抬物价,坑骗顾客,直接影响了改革的顺利进 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经济秩序。如利津县烟草公司自 1983年10月以来,拒不执行“批发代扣营业税”的国家规定,对国务 院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在长达4年又8个月的时间里,竟偷税漏税76.3 万元(立案口径23万元)。检查开始后,他们仍隐匿不报,想蒙混过 关。有关部门联合行动,经过20多天的审计调查,把问题全部查清。 该公司一名主要责任者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其他参与者也受了审理, 偷漏税款限期缴齐。胜利油田孤北电厂工程师杨景仁,利用工作之便, 索贿受贿4.8万元,问题查实核准后,除追回赃款外,还依法判处其 有期徒刑14年。 财税物价联合大检查,惩治经济犯罪,有力地打击了经济违法活 动,同时也推动了全市自查自报工作的进行。目前,全市自查违价违 纪单位和个人12260个,自报违价违纪金额900多万元,违价违纪金额 1508.5万元以上。这些违价违纪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交款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