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11.12 |
【期号】= 71 |
【标题】= 治理经济环境 建立新的秩序 市体改委、市经委提出深化改革的措施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1988.11.12)
治理经济环境 建立新的秩序 市体改委、市经委提出深化改革的措施 10月24日至25日,市体改委和市经委联合召开了经济体制改革工 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前段企业改革的经验,研究了如何深化我市企 业改革的问题,市体改委和市经委就此提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治理经济环境,建立新的秩序。 (1)推行竞争承包,对没承包或承包到期及经营不善的,要面 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2)推行风险抵押承包,引入风险机制,增 加自负盈亏的能力。(3)在县属以上企业搞好股份制试点,在乡镇 企业大力推行。(4)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加快实行厂长(经理 )负责制的步伐,全面推行劳动优化组合。(5)有计划地抓好资金 分帐制试点。(6)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承包合同年终兑现。(7 )研究探讨企业兼并和建立企业集团的路子,做好创办特区企业的试 点准备。(8)抓好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降低物耗,提高质量, 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市体改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