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88.11.05
【期号】= 69
【标题】= 加强农贷管理 提高农货效率  河口区农行实行  预收信用金制度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韩荣华  崔建华 陈文岐
【专栏】=
【正文】=
 

加强农贷管理 提高农货效率  河口区农行实行  预收信用金制度

韩荣华  崔建华 陈文岐  (1988.11.05)

   加强农贷管理 提高农货效率
    河口区农行实行  预收信用金制度
    河口区农行从10月份起,凡在农行信用社贷款千元以上的农户和
风险性大的贷款项目(评定的信用户除外),按贷款金额的5%预交
信用金,信用金按活期储蓄利率执行。按期偿还贷款的,预交的信用
金和利息可直接抵还所欠贷款,如贷款超期,即将信用金作为赔偿损
失。逾期贷款仍执行逾期加罚利息的制度,有大额贷款,除预交信用
金外,还可与经济担保抵押并用。
    实行预收信用金制度是一项农贷管理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农贷资
金使用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银行的集约化经营和有计
划地安排资金。 (韩荣华  崔建华 陈文岐)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