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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12.03
【期号】= 77
【标题】= 东营区消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余元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任星光
【专栏】=
【正文】=
 

东营区消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余元

任星光  (1988.12.03)

   东营区消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余元
    东营区消费者协会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
认真处理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多元。
    到今年10月底,这位消费者协会已接受消费者投诉13起,处理12
起,累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达5万多元。今年6月,东营区劳动服务公
司从重庆电冰箱厂进“将军牌”冰箱200台,有24台有质量问题,经
消费者协会与厂方联系,厂方来一名维修人员,修好了8台,退货16
台,这一次就挽回损失3万多元。石油学校一名教师在本校商店买了
一台彩电,没用多久就坏了,弄到济南修也没修好,投诉到消费者协
会后,消费者协会非常重视,责成购买处的商店负责修理,如修不好
就给予退货,维护了这个教师的权益。 (任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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