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12.03 |
【期号】= 77 |
【标题】= 东营区消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余元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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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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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任星光 (1988.12.03)
东营区消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余元 东营区消费者协会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 认真处理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万多元。 到今年10月底,这位消费者协会已接受消费者投诉13起,处理12 起,累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达5万多元。今年6月,东营区劳动服务公 司从重庆电冰箱厂进“将军牌”冰箱200台,有24台有质量问题,经 消费者协会与厂方联系,厂方来一名维修人员,修好了8台,退货16 台,这一次就挽回损失3万多元。石油学校一名教师在本校商店买了 一台彩电,没用多久就坏了,弄到济南修也没修好,投诉到消费者协 会后,消费者协会非常重视,责成购买处的商店负责修理,如修不好 就给予退货,维护了这个教师的权益。 (任星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