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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12.03
【期号】= 77
【标题】= “这样的代表咱信得过”——记垦利县人大代表刘春云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袁洪文
【专栏】=
【正文】=
 

“这样的代表咱信得过”——记垦利县人大代表刘春云

袁洪文  (1988.12.03)

   “这样的代表咱信得过”
    ——记垦利县人大代表刘春云
    垦利县下镇乡托幼专职干部、共产党员刘春云,自1984年起,连
续当选为县第六届、第七届人大代表。她牢记人民的嘱托,履行人民
代表的神圣职责,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人们称赞她说:“这样的代
表咱信得过。
    今年24岁的刘春云,原是下镇乡新十五村的托幼教师。任教期间
,尽管教学工作十分繁忙,但她仍利用课余时间到群众中走访,倾听
意见,把了解到的情况向上级反映,帮助解决问题。1985年春天,乡
里拨给新十五村部分统销粮,个别村干部认为现在不比从前了,农民
对统销粮的分配不会斤斤计较,因而在分配上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
刘春云闻讯后,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帮助干部认真对待这一工作,制订
了合理的分配方法,减少了工作失误。新十五村过去吃水困难。刘春
云代表群众和村领导一起研究制定了修建水塘的具体方案,于1986年
10月建成一座中型蓄水池,解决了全村的人畜用水问题。
    刘春云还利用学校假期,到各地调查,访问,帮助群众反映、解
决问题。1984年暑假期间,她了解到,当时民办教师的工资有好几个
月未兑现,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就向乡党委反映了这个问题。
乡领导很快对这事做了处理,补发了民办教师的全部工资。
    今年1月,刘春云被调到乡里分管托幼工作。她经常利用工作之
便进行走访,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在调查中,她了解到,个别幼师工
作不负责、业务素质差,个别幼儿园设施简陋,就把这些情况及时汇
报给乡领导。乡里及时调整了不称职的幼师,督促3个村重新修建了
幼儿园。
    刘春云不负群众厚望,做了大量工作。每当人们称赞她时,她总
是认真地说:“人民选我当代表,为大伙服务是我应尽的职责。”
                        (袁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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