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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12.21
【期号】= 82
【标题】= 商业部重申不准收购居民口粮或粮票  通用粮票仍应在全国流通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专栏】= 政策窗
【正文】=
 

商业部重申不准收购居民口粮或粮票  通用粮票仍应在全国流通

  (1988.12.21)

   商业部重申不准收购居民口粮或粮票  通用粮票仍应在全国流通
    在最近商业部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根据国务院关于粮食问题
的决定精神,对粮票问题,明确两条:一是不准收购粮票或节余指标
,也不准以其它商品换进粮票,然后转为议价粮出售;二是凭粮票一
次购粮数量过多的,粮票来源不明的,不予供应。同时,各级粮食部
门要切实加强粮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伪造粮票和粮票被盗等情况
的发生。
    商业部长胡平说,关于全国通用粮票,理应在全国流通,各地不
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给群众造成不便。当然用通用粮票买粮,要服从
当地粗细粮供应比重等有关规定。(据《中国商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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