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12.21 |
【期号】= 82 |
【标题】= 商业部重申不准收购居民口粮或粮票 通用粮票仍应在全国流通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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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专栏】= 政策窗 |
【正文】= |
(1988.12.21)
商业部重申不准收购居民口粮或粮票 通用粮票仍应在全国流通 在最近商业部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根据国务院关于粮食问题 的决定精神,对粮票问题,明确两条:一是不准收购粮票或节余指标 ,也不准以其它商品换进粮票,然后转为议价粮出售;二是凭粮票一 次购粮数量过多的,粮票来源不明的,不予供应。同时,各级粮食部 门要切实加强粮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伪造粮票和粮票被盗等情况 的发生。 商业部长胡平说,关于全国通用粮票,理应在全国流通,各地不 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给群众造成不便。当然用通用粮票买粮,要服从 当地粗细粮供应比重等有关规定。(据《中国商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