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12.07 |
【期号】= 78 |
【标题】= 请爱护公路和道路安全设施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张福堂 |
【专栏】= 读者来信 |
【正文】= ![]() |
张福堂 (1988.12.07)
请爱护公路和道路安全设施 编辑同志: 随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实施,我市境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 施相继配齐,这对于提醒人们维护交通安全、保证交通畅通、便利交 通运输,起到了积极作用。可最近一个时期,笔者发现,一些道路指 向牌被风刮倒或被车撞倒后,无人扶正;还有的在指向牌上做起了广 告,更有甚者,有的驾驶员车辆抛锚后,把公路边上的里程牌、桩毁 掉,用来做支车的木马并遗弃在公路上,妨碍了交通。这些都是公路 设施保护规定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不容许的。 建议有关部门认真查一查,对这些设施该维修的维修,该扶正的 扶正,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继续毁坏。也希望驾驶员乃至全社会,都 来爱护公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再不要做损坏这些设施的事情了, 以便利交通运输,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人民财产的安全。 (张福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