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01.04 |
【期号】= 86 |
【标题】= 山东省首届杂文有奖征文启事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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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1.04)
山东省首届杂文有奖征文启事 为繁荣我省的杂文创作,使杂文在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扶正祛邪、激浊扬清 之作用,山东省杂文学会、大众日报社、前卫报社、中共山东省委支 部生活杂志社和山东高密化纤厂特联合举办山东省首届杂文有奖征文 活动。 一、作品要求:立意新颖,题材广泛,言之有物,形式活泼,不 拘一格,短小精悍,以600字以内为宜,最长不超过1000字。 二、征文时间:从198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凡在这一时间 内,我省报刊所发表的杂文均可参与推选。 三、评选办法:以各报刊为单位先进行初选,尔后向山东省首届 杂文有奖征文评委会(暂设省委支部生活杂志社社内)推荐,省级报 刊各推荐15篇,市地级报刊各推荐10篇,县级报刊各推荐5篇,经评 委会评选后,公布结果。 四、奖励办法:本届有奖征文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 15名和鼓励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