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03.08 |
【期号】= 104 |
【标题】= 市妇联、东营报社联合举办“新女性杯”有奖征文启事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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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3.08)
市妇联、东营报社联合举办“新女性杯”有奖征文启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广大妇女在振兴东营经济、服务 油田建设中,锐意进取,奋力拚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宣传改 革十年给妇女带来的变化,宣传全市各条战线妇女在改革大潮中的崛 起,市妇联与本报联合举办“新女性杯”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 为准)。 (二)征文内容:凡表现我市各条战线先进妇女的形象,展现妇 女时代风貌的文章均属征文范围,如妇女在科技发明、秉公执法、忠 诚党的教育事业、文明经商、勤劳致富、投身经济建设、出口创汇、 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带头移风易俗、敬老养老、教育子女、拥军优属 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在改革中奋发进取、开拓前进、政绩突出的党政 部门优秀女领导干部以及女知识分子、女改革者、女企业家(经理) 等的先进事迹。 (三)征文要求:必须写真人真事,切忌虚构;文体要求通讯、 报告文学;文字力求简练、生动,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 (四)评奖办法:由主办单位组成征文评选委员会,届时将对应 征稿件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鼓励奖 若干名,并发给奖金和证书。 (五)来稿请寄东营报社编辑部(邮资总付登记第013号),信 封及文稿前请注明“新女性杯征文”字样。作者必须在稿件最后处写 明真实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