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05.10 |
【期号】= 123 |
【标题】= 弱女受辱不报自吞苦果 暴徒锒铛入狱罪有应得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崇玉 陈凌 |
【专栏】= 警世篇 |
【正文】= |
崇玉 陈凌 (1989.05.10)
弱女受辱不报自吞苦果 暴徒锒铛入狱罪有应得 1985年春天的一个晚上,一条黑影幽灵般出现在广饶县稻庄镇某 村女青年王某新盖的房屋前。借着昏暗的月光,他窥见只有王某一人 在屋内睡觉,便顿起淫心,砸破门上玻璃,拨开插销潜入室内,将熟 睡中的王某强奸。这条黑影就是本地20多岁的农民王淑周。 王某被辱后,如果能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及时到公安机关报 案,也许以后的悲剧不致再发生。可是,可怜的姑娘,由于羞于启齿 ,或许还有其它方面的顾虑,她想默默地吞下这颗苦果。但她万万没 想到,由于她的无知和软弱,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给她带来 的是更大的灾难。 王淑周这次作案后,未敢再动,只是暗中打探风声。过了一段时 间,他见自己的罪恶勾当无人知晓,胆子更大了,再次寻找着作案机 会。1987年夏季的一个晚上,王淑周隐藏在王某去邻居家看电视返家 的路边,乘其不备,突然从身后将其抱住,欲行强奸,王某奋力挣脱 逃跑。王淑周这次作案未达目的,但邪念愈加膨胀,又经常象饿狼寻 找猎物一样窥视着王某的行踪。1988年5月18日晚上村里放电影,王 淑周见时机已到,早早在姑娘家附近隐藏起来。10时许,王某看电影 归来开院门时,王淑周从暗中窜出,强行将王某拖至一旁。姑娘拚命 反抗、呼喊,王淑周先是用手捂被害人的嘴,见阻止不了,竟丧心病 狂地抓起一把泥土塞入姑娘嘴里,将其强奸,并威胁说:“如果说出 去,我就杀死你!”王某被凌辱后,因精神受到严重刺激而导致癔病。 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王淑周道德沦丧,无视国法,多次作 案,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他锒铛入狱,被囚铁窗之内实在是罪有应得。 (崇玉 陈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