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08.23 |
【期号】= 153 |
【标题】= 市医药公司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
【版次】= 04 |
【版名】= |
【作者】= 刘斌 洪江 志华 |
【专栏】= |
【正文】= |
刘斌 洪江 志华 (1989.08.23)
市医药公司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市医药公司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依法经营,严把药品质量 关,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 市医药公司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十分认真,他们利用印发宣 传册,出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本系统内广泛宣传药品法的意义和作用 ,三次请药检所的同志到市公司和分公司帮助贯彻实施。他们还聘任 4名主管药师、8名助理药师组成质量管理小组,并在系统内开展了“ 四不二放心”活动(即不经营假药、不经营劣药、不经营过期失效药 品、不抬高物价,让医院、患者对质量放心,对价格放心),坚决杜 绝假冒伪劣药品的侵入。今年四月,市公司购进一批价值一万多元的 口服蛇胆川贝液,经检验系假冒药品,马上把货退了回去。6月份市 公司经过清仓检查,又对价值8000多元的过期药品当众销毁,维护了 消费者的利益。今年1—7月份,该公司共拒收10万元的假冒伪劣药品 ,清仓报废4万元的失效药品,但销售额仍达1281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111.47%。(刘斌 洪江 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