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08.09 |
【期号】= 149 |
【标题】= 毁其地 丧其生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玉波 |
【专栏】= 杂谈 |
【正文】= |
玉波 (1989.08.09)
毁其地 丧其生 玉波 近日笔者下乡,目睹大量耕地被建房占用;也有的耕地当了用土 场,被挖得坑坑凹凹,无法耕种;还有一些耕地常年荒芜,杂草丛生 ,令人十分心疼。 据察,出现毁地、废地有多种原因。主要是,有的人只顾自己, 不顾整体;只顾眼前,不看长远;有的人误把土地使用权当作所有权 ;有的人弃农经商,荒废了土地;也有的缺乏法制观念,认为土地是 自己的,于是便随心所欲,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众所周知,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 讲,毁地如同丧生。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最多能 承载15—16亿人口。这就需要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切实保护 好土地资源。为此,我国于1986年颁布了土地管理法。遗憾的是,法 律颁布虽三年了,却在一些地方贯彻不力,毁地、废地现象时有发生 。此种现象当引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