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11.01 |
【期号】= 173 |
【标题】= 利津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 坚持组织员谈话制度 确保新党员质量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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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栾庆思 |
【专栏】= |
【正文】= |
栾庆思 (1989.11.01)
利津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 坚持组织员谈话制度 确保新党员质量 去年以来,利津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意发挥组织员作用,认 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 作指导方针,坚持实行组织员谈话制度,严把了发展党员“入口”关 ,保证了新党员的质量。 他们在制定计划,加强宏观控制、建立制度、强化培养考察措施 的同时,把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配合基层 党委共同把好“三关”。 一是认真审查入党材料,把住入党手续关。组织员按照党章规定, 详细审阅入党材料,对不符合入党手续的及时纠正;二是广泛征求党 内外群众意见,把住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关。组织员通过个别找群众谈 话、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填写民主测评票等形式,对发展对象进 行全面认真地考察,实事求是地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三是组织员直 接同发展对象谈话,把住谈话关。组织员通过与发展对象谈话,考察 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政治态度以及对党的基本知识掌 握情况等。组织员在具体“把关”中,坚持集体讨论把关的制度,防 止了以个人感情、好恶代替党员标准。 由于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较好地发挥组织员作用,认真坚持了 组织员谈话制度,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了质量,突出了重点,近两 年发展的300名新党员中,先进模范人物占40%。这些新党员在各自 的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栾庆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