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1.03 |
【期号】= 191 |
【标题】= 整顿医药市场秩序不容忽视 |
【版次】= 04 |
【版名】= |
【作者】= 宋茂芳 |
【专栏】= |
【正文】= |
宋茂芳 (1990.01.03)
整顿医药市场秩序不容忽视 ○ 宋茂芳 近几年,在外地区“百业经药”热的影响下,东营市乱搞药品批 发业务的现象不断增加,非医药系统的一些单位也搞起了药品批发业 务;还有的集体或个体不经批准乱开诊所,他们开诊所并没有会看病 的医生,实以卖药为主,借此名偷漏国税而已。其次,药品管理与价 格混乱,相当多的药品经营单位不具备经营条件,既没有药品检验手 段,也无检验技术人员,又不具备药品储存设施。购进药品无正确渠 道,多门购药,见利忘义,为低劣质药品流入东营市场开了方便之门 。这些现象严重影响着国营医药事业主渠道的发挥和医药责任市场的 建立,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障。 药品是用以救死扶伤、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的特殊商品,要对人 民的生命安全负责,为重大的疫情和战备服务,而不是某些集体和个 体经营者发家致富的摇钱树;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供应 要有很强的计划性,作为医药流通的主干渠道不能乱搞批发;药品的 储存管理有很严格的科学性、技术性、统一性,必须坚持统一管理。 因此,应坚决取缔违法经营,严肃处理违法经营假劣药品的不法药贩 ,依法管好医药市场,逐步使我市医药商品流通秩序走向法制化、制 度化和规模化的轨道。 去年,市政府颁发了文件,对集中整顿药品流通秩序作出了明确 规定,医药商品批发业务,除菌苗、疫苗由各防疫站分配外,其它均 由国营医药公司及其委托单位经营。外系统的国营、集体、个体单位 ,一律不准从事医药批发业务和变相批发业务。目前,本市区域内无 国营医药、药材批发网点的地方,医药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药品 管理法》的单位代理。除此以外,必须一律按市府的文件办,以确保 东营医药市场的稳定,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