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1.06 |
【期号】= 192 |
【标题】= 团委、税务局联袂宣传税法 提高工商户的纳税意识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仝兆阳 |
【专栏】= |
【正文】= |
仝兆阳 (1990.01.06)
团委、税务局联袂宣传税法 提高工商户的纳税意识 “加强税法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个体工商业户的 纳税观念和纳税意识,”这是团市委与市税务局联合召开的全市个体 工商业户税法宣传普及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这次会议传达了全省税法宣传普教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区总结交 流了前一时期活动的情况。会议认为,自去年10月份以来,团市委与 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 果。但是,税法普教工作还不尽如人意,在基层落实得不平衡、不广 、不实,部分单位的活动措施不力。 会议就下一步如何开展税法宣传普教工作进行了部署:提高思想 认识,要认识到税法宣传是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利 国利民的大事,是治理整顿的组成部分;抓好宣传教育、税法学习辅 导、活动竞赛,过硬的典型和检查监督等工作,推动税法宣传普教工 作的深入发展。此外,税法宣传还要同个体户建帐、票证管理和廉政 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 (本报记者 仝兆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