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1.10 |
【期号】= 193 |
【标题】= 梅春岭、梅立江法律意识强,风格高 热心保护珍禽 |
【版次】= 04 |
【版名】= |
【作者】= 王克山 |
【专栏】= |
【正文】= |
王克山 (1990.01.10)
梅春岭、梅立江法律意识强,风格高 热心保护珍禽 东营区六户镇梅宅村农民梅春岭和梅立江,分别于1989年12月1 日、14日在野外发现受伤的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灰鹤。他们将灰鹤抱回 家中,请来医生医治,精心护理和喂养,使两只灰鹤恢复如初。接着 ,他们又将鹤送到六户镇政府,一再表示:保护国家珍禽是公民应尽 的义务,一定要把灰鹤献给国家。六户镇镇长燕春恕同志对此非常重 视,立即安排人员与区农委联系,在区林业站的协助下,将这两只灰 鹤献给了胜利石油管理局河口公园。 梅春岭和梅立江保护国家珍禽的高尚风格受到了市和油田有关单 位的表彰奖励。 (王克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