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1.06 |
【期号】= 192 |
【标题】= 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垦利县建立农业发展基金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王文元 |
【专栏】= |
【正文】= |
王文元 (1990.01.06)
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垦利县建立农业发展基金 垦利县委、县政府为强化农业基础,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后 劲,决定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并制定了征集、使用、管理发展基金的 办法。 该县规定,农业发展基金按其来源渠道分别由财政、税务、粮食 、食品等部门负责征集。实行按月缴库,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办法 ,由县、乡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设专户储存,单独核算,按规定用途 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农业发展基金的安排使用,以支持粮、棉、油生产为重点,其主 要投向是:粮食的提价补贴(限于农林特产农业税50%部分)和增产 粮、棉、油的奖励;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和土地垦复;农业技术 推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农副产品基地建设。还规定,农业发 展基金实行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的办法。 (王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