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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02.17
【期号】= 204
【标题】= 龙庙村加强土地管理的新道道——实行定产制度  促进土地升级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希义
【专栏】=
【正文】=
 

龙庙村加强土地管理的新道道——实行定产制度  促进土地升级

希义  (1990.02.17)

   龙庙村加强土地管理的新道道——
    实行定产制度  促进土地升级
    利津县罗镇乡龙庙村对土地实行定产制度,调动群众的种田积极
性,促进了土地升级。
      针对土地承包以后,有的户放松土地管理,地力下降的状况,
龙庙村自1988年开始,在对农业生产实行系列化服务的同时,根据土
地升级制定了定产量制度,规定:一级土地亩产量不能低于850公斤
,争取1000公斤;二级土地不能低于650公斤,争取750公斤;三级土
地亩产不能低于500公斤,争取650公斤。这样以来,农民对所分土地
都加强了科学管理,舍得投资投劳,促进了土地升级。去年,这个村
450亩粮田,平均亩产达750公斤,总产33.2万公斤。(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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