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2.17 |
【期号】= 204 |
【标题】= 倔老刘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缪欣兆 |
【专栏】= |
【正文】= |
缪欣兆 (1990.02.17)
倔老刘 垦利县郝家乡婚姻登记员刘乐俭,依法严格婚姻登记手续,人称 倔老刘。 1985年冬,刘乐俭到郝家乡干婚姻登记员,人们说老刘找了个好 差事。刚上班,有人就劝他:“干你这一行,只要改改犟脾气,心眼 活一点,一定走红。”他听到这些话,气呼呼地说:“我是共产党员 ,就要坚持原则,按法律办事。”86年冬,该乡一位村干部打算给还 不够结婚年龄的儿子登记结婚,他原想自己与老刘共同工作过一年, 有些交情,若求他走走后门,一定能办到。当他找到老刘时,老刘却 拿出了《婚姻法》:“你看法律规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方到登 记结婚年龄,咱当干部的不能带头违犯法律啊。”事后,这位村干部 认为事没办成,是礼没送到,就买上酒、烟找老刘,结果被他拒之门 外。有人说:“到老刘那里走后门,似登天一样难。” 刘乐俭四年来共为500多对青年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从未办理 一对法律规定以外的,1988年、1989年他连续两年被县民政局授予模 范婚姻登记员称号。(缪欣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