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3.20 |
【期号】= 213 |
【标题】= 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开创我市城市规划工作新局面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李殿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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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李殿魁 (1990.03.20)
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开创我市城市规划工作新局面 ●李殿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过,并决定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城市建设 和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事业结束了长期无法可 依的局面,进入依法科学管理的轨道。 《城市规划法》科学地总结了建国四十年来城市规划和建设正反 两个方面的经验,并吸取了国外城市规划的先进经验,是一部符合我 国国情的比较完备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城市科学合理的发 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具有重大 的指导意义,对我国城市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是城市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 城市居民的迫切要求。我们东营市是在胜利油田矿区的基础上刚刚起 步的新兴工业城市,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在1986年制定的《二○○○年 全国城镇发展布局战略要点》中,从全国经济发展战略和黄河三角洲 特殊的资源优势、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气候条件和巨大的经济发 展潜力出发,把东营市规划为山东的大城市之一。这反映了全市人民 ,特别是石油工人的迫切要求。为了把东营市建设好,市政府十分重 视抓好城市规划,并于1988年把东营市的城市规划委托给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预计今年即可全部完成。这样,我们东营市的建设既 有科学的规划作指导,又有了《城市规划法》的法律保证,我市的城 市建设一定出现崭新的局面。东城的建设和西城矿区的改造,就一定 会加快步伐,现代化的城市一定会在全市人民的努力奋斗中迅速发展。 《城市规划法》就要施行了。我们一定要抓好施行的准备工作。 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认识到制定实施《城市 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及赋予公民的权力和义务,做到知法、守法、护 法。规划主管部门肩负着执法重任,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城市规 划法》内容,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把城市规划和建设很 好的管起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保证我市 规划的正确实施。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保证《城市规划 法》在我市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