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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04.21
【期号】= 223
【标题】= 垦利县在农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议事会制度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刘树成 盖乃焕
【专栏】=
【正文】=
 

垦利县在农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议事会制度

刘树成 盖乃焕  (1990.04.21)

   垦利县在农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垦利县在全县318个农村党支部普遍建立
了党员议事会制度。其组织形式是:凡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支部,
推举5至9名有一定群众威信和议政能力的党员组成议事小组;党员人
数在10人以下的支部所有党员均为议事会成员。党员议事会在党支部
领导下开展议事活动,发挥参谋、监督、沟通三种基本职能。
    为保证议事活动及时正常开展,这个县规定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刘树成 盖乃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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