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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05.23
【期号】= 232
【标题】= 韩老汉退宅基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韩振营
【专栏】=
【正文】=
 

韩老汉退宅基

韩振营  (1990.05.23)

   韩老汉退宅基
    利津县南宋乡韩家村村民韩洪星,今年56岁,4年前分到一块宅
基地,准备为他的三儿子结婚盖新房,但三儿子不幸病逝。韩老汉想
把宅基卖给其他村民。现在该村搞宅基规划,实行宅基有偿使用,乡
政府和村委会按照规定收回这块宅基,改给其他户使用,韩洪星很恼
火,气冲冲地去乡土地管理所,要问个明白。土地管理员陈平做了详
细的解释,并帮助韩洪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和县乡宅基有偿使用
暂行规定,使韩老汉消除了宅基私有的观念,认识到宅基只有使用权
,没有所有和出卖权。回家后,韩洪星高兴地把宅基退给了村里。
    (韩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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