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5.23 |
【期号】= 232 |
【标题】= 韩老汉退宅基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韩振营 |
【专栏】= |
【正文】= |
韩振营 (1990.05.23)
韩老汉退宅基 利津县南宋乡韩家村村民韩洪星,今年56岁,4年前分到一块宅 基地,准备为他的三儿子结婚盖新房,但三儿子不幸病逝。韩老汉想 把宅基卖给其他村民。现在该村搞宅基规划,实行宅基有偿使用,乡 政府和村委会按照规定收回这块宅基,改给其他户使用,韩洪星很恼 火,气冲冲地去乡土地管理所,要问个明白。土地管理员陈平做了详 细的解释,并帮助韩洪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和县乡宅基有偿使用 暂行规定,使韩老汉消除了宅基私有的观念,认识到宅基只有使用权 ,没有所有和出卖权。回家后,韩洪星高兴地把宅基退给了村里。 (韩振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