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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05.23
【期号】= 232
【标题】= 多行不义必自毙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郑连芳
【专栏】=
【正文】=
 

多行不义必自毙

郑连芳  (1990.05.23)

   多行不义必自毙
    五月四日,河口法院公开审理了以李卫东、孙奉玉为首的盗窃
团伙一案。
    被告李卫东、孙奉玉为首的盗窃团伙,自1988年6月至1989年5月
间,采用剪锁、撬门入室等手段,在孤东、孤岛地区大肆盗窃,其行
为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使十五个单位深受其害。特别是李卫东、孙奉
玉盗窃钻井三公司32942钻井队食堂会计室后,导致食堂管理员思想
压力大,第二天自杀身亡。经过开庭审理,河口法院以盗窃罪,分别
判处李卫东有期徒刑十四年、孙奉玉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余的两名团
伙分子也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郑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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