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7.07 |
【期号】= 245 |
【标题】= 泄私愤 大学生成阶下囚 悔难当 八年铁窗千古恨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张崇玉 |
【专栏】= 警世篇 |
【正文】= |
张崇玉 (1990.07.07)
泄私愤 大学生成阶下囚 悔难当 八年铁窗千古恨 元月一日,正当人们欢快地迎接九十年代第一天到来之际,一副 冰冷手铐铐在了山东省艺术学院师范音乐系八九级学生李洪山的手上 。这个刚满二十岁,跨进艺术殿堂仅仅一个多月的高材生,转瞬变成 了一名囚犯。李洪山原是胜利油田滨海采油厂的一名合同工,是个聪 明、有才能的小伙子。去年,山东省艺术学院招生,李洪山报名应考 ,成绩出众。入学通知未下,他又因出色的音乐才能被滨海采油厂文 工团聘为团员。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充满光明的希望之路。然而,接 踵而来的喜事冲昏了他的头脑,在初步成功面前,他不禁飘飘然起来 ,清高自傲的性格更加明显地表露出来,认为别人皆不如己,就连团 长也不放在眼里。不久,文工团整顿,裁减部分人员,李洪山也在被 裁减之列。1989年10月14日下午,李洪山怒气冲冲地闯进团长办公室 ,质问团长为什么裁减他,团长耐心地告诉他,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 ,不是哪一个人的意见。李洪山目的没能达到,晚上再次去找团长, 仍然是得到相同的答复。当他带着满腔怨恨路过文工团排练室,看到 排练用的乐器时,一个邪念迅速形成:你们开除我,我也让你们不得 安生!他跳窗进入室内,盔走日本产KORG——707电子合成器一部, 价值7680元,国产电贝司一把,价值329.6元。 几天后李洪山接到入学通知书,成了山东省艺术学院师范音乐系 的一名大学生。在学校,他整日提心吊胆,生怕自己的罪行败露。若 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洪山盗案终于被公安机关破获。3月8日, 河口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洪山有期徒刑8年。为泄私愤,他由 一名艺术学院的大学生变成了劳改农场的一名劳改犯。 (张崇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