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7.07 |
【期号】= 245 |
【标题】= 垦利法院审结一起集团诉讼案件 为外地民工追回报酬一万三千元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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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裴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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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秀峰 (1990.07.07)
垦利法院审结一起集团诉讼案件 为外地民工追回报酬一万三千元 垦利讯 垦利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最近,这个法院依法处理了郓城县梳洗楼乡70多个民工和本县80 多个民工诉垦利县胜坨乡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拖欠劳务的报酬案件。为 外地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万元,防止了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的安 定。 去年,垦利县胜坨乡第二建筑安装公司第二施工队由于管理不善 ,亏损严重,致使工人的工资无法支付,郓城县和垦利县的150多个 民工在该公司辛辛苦苦劳动了近一年而得不到任何报酬,生活难以维 持。 垦利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过三天的开庭,双方达成调 解协议。 首先,由建筑安装公司一次性给付郓城县民工劳动报酬1.3万元 ,然后再解决当地民工的劳动报酬。至此,一起集团性诉讼案件圆满 了结。 事后,郓城县的民工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办案这么公正,我 们外地人打赢了这场官司,真得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裴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