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90.09.15
【期号】= 265
【标题】= “国土杯”有奖征文启事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国土杯”有奖征文启事

  (1990.09.15)

   “国土杯”有奖征文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
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省土地管理局、大众
日报社、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1990年“国土杯”征文活动。
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把我市土地管理法宣传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
我们决定,在我市范围内也开展一次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从1990年9月15日到12月底为止。
    二、征文内容:宣传《土地管理法》、科学利用和保护耕地,依
法管好用好土地;反映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展宅基
地有偿使用;开展国土观念教育;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积极开展土地
资源调查、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开发复垦土地;完善土地配套法规、
查处违法占地;宣传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征文体裁:包括消息、通讯、特写、录音报道、小故事、言
论等,每篇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四、投稿方法:为达到深入宣传的目的,同一稿件可以同时向大
众日报、省广播电台、东营报、东营广播电台、各县(区)乡(镇)
广播电台(站)投稿,投稿时请注明“国土杯”征文字样。
    五、征文评奖:于12月底根据各级报社、电台(站)采用稿件情
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由东营市土地管理局、东
营报社、东营人民广播电台、颁发奖品和证书。
    六、对积极参与组织征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纪念品。
    七、凡被省市两级报社、电台采用稿件者,除领取新闻单位的稿
酬外,还可持用稿证明到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再领取同样稿酬,市直
机关的到市土地管理局领取。
    市土地管理局 东营报社
            东营人民广播电台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