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9.22 |
【期号】= 267 |
【标题】= 下镇乡税务所对个体户实行跟踪管理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袁洪文 |
【专栏】= |
【正文】= |
袁洪文 (1990.09.22)
下镇乡税务所对个体户实行跟踪管理 垦利讯 垦利县下镇乡税务所针对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分散、流动 性强而税收难征的特点,采取抓源头治根本的措施,对全乡个体经营 户实行跟踪管理,增加了税收收入。 近几年来,随着个体经营户的增加,个体户时常换证、易人,造 成了难控管、偷漏税的现象。针对这种状况,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 下镇税务所对全乡个体经营业户进行了验证、对证、补证。明确规定 ,凡不办理税务登记者,一律按临商经营收缴税款并罚款,照、证不 符的责令重办,违者重罚。同时规定每月1—7日为法定自主申报纳税 日,逾期不交的视情节加收罚金。采取这一强硬性措施后,现在,全 乡56户个体经营户全部验讫办理了税务登记证。 为全面掌握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这个税务所还实行了档案管 理,每一个体户建一档案,将纳税申报表、停歇业申批表、处罚登记 表及个体户的经营品种、性质等统装档案中,由专人分管,每月定期 查档对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这种做法避免了过去那种“办了证没人管、停了业无人问”的状 况。抓标治本,扩大了税源增加了税收。 (袁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