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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10.01
【期号】= 270
【标题】= 严肃党纪国法 推动廉政建设  我市清理公款上学工作顺利
【版次】=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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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专栏】=
【正文】=
 

严肃党纪国法 推动廉政建设  我市清理公款上学工作顺利

  (1990.10.01)

   严肃党纪国法 推动廉政建设
    我市清理公款上学工作顺利
    日前,记者从市清理公款上学领导小组获悉,各单位自查自报阶
段已经结束。目前已自报73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30余人。
    清理公款上学领导小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25日是自查
自报的截止时间,在这之前个人自报并退出公款的,一律不给予纪律
处分,过期不报的,按瞒报对待,从严处理。他说,从摸底和自报的
情况看,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未经全国统一招生、自行联系就读学
校和委培单位,以委培名义用公款支付学费;自费生用公款支付学费
;用公款供本单位干部待业子女上学;虚报某人为某单位职工,用公
款支付委培费。这位负责人还透露说,目前,自查自报的人数和摸底
掌握的情况还有一定距离。
    同时,在这次清理活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单位的领导重视
不够,表现在没有及时地把有关文件传达下去,达到家喻户晓的宣传
目的;有漏报和不报现象;某些人爱面子和存在侥幸心理,而持观望
态度。针对这种情况,不久前市清理公款上学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
长李吉祥同志严肃指出,各级领导要把清理公款上学的问题作为加强
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认识,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段工作的进展情况
要进行检查,要进一步组织学习文件,做好思想发动工作。9月25日
以后,要把抽查和办案相结合,抓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尽快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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