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12.05 |
【期号】= 288 |
【标题】= 组织部、军分区、民政局联合通知 要切实搞好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案管理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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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国华 栾庆恩 |
【专栏】= |
【正文】= |
吴国华 栾庆恩 (1990.12.05)
组织部、军分区、民政局联合通知 要切实搞好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案管理 为了克服退伍军人党员档案管理不善、转丢、散失等现象,切实 加强对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案的管理,最近,市委组织部、东营军分 区政治部、市民政局联合发出通知,改进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案传递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案的管理制度。 通知规定,区、县民政局安置办公室在接到农村退伍军人的档案 后,要将其党员档案材料从人事档案中取出,逐人登记造册,一式两 份,一份随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案转交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另一份 交区、县人武部保存。区、县委组织部应及时将农村退伍军人党员档 案转交各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及时整理归档。 (吴国华 栾庆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