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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1.01.19
【期号】= 301
【标题】= 我市举办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谢可华
【专栏】=
【正文】=
 

我市举办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谢可华  (1991.01.19)

   我市举办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本报讯 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司法厅、省
经委、工商局、税务局、省广播电台和职教办联合发起并组织的,旨
在提高工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素质,使企业的经济活动
自觉地纳入法制轨道。我市第一期培训班于元月16日开学,共招生11
89名,超过省里给我市的定额,被省评为招生先进地市。
    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乡镇
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财会、供销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管理人员,联办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县、区分管经济工作
的领导,培训时间为一年。培训班开设10门课,涉及到50多个法律法
规。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以自学为主,省人民广播电台将定期通过广
播进行辅导。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试合格,由省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学员
考试合格作为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谢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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