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01.12
【期号】=
299
【标题】=
简讯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海林
【专栏】=
【正文】=
简讯
海林 (1991.01.12)
简讯
为了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更加有效地对全
社会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我市公安消防机构最近实行了一个机构两个
名称,将原武警东营市消防大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营
市消防支队”,原东营市公安局消防科改称为“东营市公安消防分局
”。(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