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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1.01.12
【期号】= 299
【标题】= 简讯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海林
【专栏】=
【正文】=
 

简讯

海林  (1991.01.12)

  简讯
    为了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更加有效地对全
社会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我市公安消防机构最近实行了一个机构两个
名称,将原武警东营市消防大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东营
市消防支队”,原东营市公安局消防科改称为“东营市公安消防分局
”。(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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