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01.19 |
【期号】= 301 |
【标题】= 市首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提出 增强依法办事观念 搞好矿产资源管理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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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圣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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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锋 (1991.01.19)
市首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提出 增强依法办事观念 搞好矿产资源管理 本报讯 元月12日,全市首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黄花饭店 召开。它标志着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已经起步,并开始走向正规化 、法制化。 我市除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外,还有丰富的卤水资源,预 计达74亿立方米。最近,又在牛庄、孤岛、胜坨等地发现了高浓度深 层(2000—3000米)卤水和盐岩矿以及粘土、贝壳、地热、河砂等矿 产资源。过去,由于我市的矿管工作尚未开展,对《矿产资源法》宣 传贯彻不够,致使全市所有盐场、窑厂等采矿企业处于盲目开采状态 ,乱采、滥挖等违法现象严重。 为切实加强矿管工作,我市成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计委。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将大力宣传和认真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 草本市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参与制定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担负 本市内省以下单位所属全民所有制采矿企业采矿登记的初步复核。各 区县也将成立相应的矿管机构。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采矿企业的管理工作,对采矿企业进行登 记、定点、划界、整顿矿业秩序。要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矿产 资源法》。全市所有采矿企业都要依法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采矿许可 证,从而使矿管工作逐步转到对采矿企业进行正常的监督管理上。 (王圣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