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01.01 |
【期号】= 296 |
【标题】= 特别奖金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李守坤 |
【专栏】= |
【正文】= |
李守坤 (1991.01.01)
特别奖金 12月20日下午,胜利发电厂几位领导来到武警东营支队,将100 元奖金送给支队领导,奖励武警战士樊昕、刘玉钢,感谢武警东营支 队官兵帮助他们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 事情是这样的,11月26日下午,武警东营支队20余名官兵正在帮 助胜利发电厂新招收的职工进行军事训练,发电厂食堂在排放液化气 罐残气时不慎失火,武警支队的樊昕和刘玉钢听到救火的呼喊声,迅 速带领百余名职工奔向起火现场,几个液化气罐在燃烧,食堂附近停 放的一辆130汽车也已着火,燃烧的液化气罐和汽车油箱随时有爆炸 的危险。樊昕、刘玉钢不顾生命危险,一面组织职工用干粉灭火器切 断火源,一面组织力量转移液化气罐和汽车,樊昕、刘玉钢冲在前面 ,奋战近2个小时,终于将大火扑灭。 事后发电厂领导在研究奖励灭火有功人员时,觉得首先应该奖励 樊昕、刘玉钢——这两名临危不惧奋勇抢救国家财产的武警战士。 (李守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