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02.09 |
【期号】= 307 |
【标题】= 严惩犯罪 确保安定 四名犯罪分子被枪决 |
【版次】= 01 |
【版名】= |
【作者】= 杨荣寅 裴秀峰 |
【专栏】= |
【正文】= |
杨荣寅 裴秀峰 (1991.02.09)
严惩犯罪 确保安定 四名犯罪分子被枪决 本报讯 2月1日、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利津县、胜利石 油管理局钻井总公司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判处强奸犯王存志死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徐乐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邵云东有期徒刑15年。同时,判处抢劫、强奸、盗窃犯宋德顺,故意 杀人犯于玉棠、李绍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故意杀人犯李 玉民、薄其泉、刘景园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荣寅 裴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