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04.27 |
【期号】= 330 |
【标题】= 我市国营商店清理个体租赁柜台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曹文东 |
【专栏】= 东营市场 |
【正文】= |
曹文东 (1991.04.27)
我市国营商店清理个体租赁柜台 目前,我市商业大厦、百货大楼等国营商店已收回78家承租户租 赁的110节柜台。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个体租赁柜台经营问题较多,突出地表现在 商品来路不正、质次价商、偷漏税金等,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不满, 也危害了国营商业的信誉,对此,有关部门对个体租赁柜台进行了清 理。据悉,今后,引厂进店、工商联营设置专柜都从严掌握,只允许 名优产品厂家和小商品厂家进店经营,同时对厂家进店人员必须进行 资格审查,专柜必须经营本厂产品,挂出厂名标志。(曹文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