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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1.05.01
【期号】= 331
【标题】= 伸张正气 震慑邪恶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本报评论员
【专栏】=
【正文】=
 

伸张正气 震慑邪恶

本报评论员  (1991.05.01)

   伸张正气 震慑邪恶
    本报评论员
    市和油田表彰了一批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分子,这
是对正气的伸张,是对邪恶与罪犯的震慑。这些受表彰的人,在犯罪
分子为非作歹、逞凶作恶时,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在
公民的人格受到侮辱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以大无畏的革命英雄
气概,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保卫国家
、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义
举,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示了我国人民群众的时代风采。
他们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提倡、学习和褒扬。
    在市和油田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而努力
奋斗的时候,都希望有一个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地生产和生活,而有些害群之马和亡命之徒,为了满足私欲,不惜侵
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侵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因此,我们必须动员社
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犯罪分子进行有力的打击。
犯罪分子作了案,能及时侦破,依法判处,是有力打击;犯罪分子正
在行凶作恶时,能群起而攻之,制服犯罪分子,也是一种有力打击;
当受害人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受害人依法享有正当防卫权利;当其
他公民看到犯罪分子侵害别人时,与受害人一起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他们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各级党政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广
大人民群众,都应当坚决支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各行各业、
各条战线、各界人民群众,都应该认真学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大无
畏精神,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筑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钢铁长
城,为国家稳定、社会安宁、经济发展、黄河三角洲的振兴、人民群
众的安居乐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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