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05.01 |
【期号】= 331 |
【标题】= 伸张正气 震慑邪恶 |
【版次】= 01 |
【版名】= |
【作者】= 本报评论员 |
【专栏】= |
【正文】= |
本报评论员 (1991.05.01)
伸张正气 震慑邪恶 本报评论员 市和油田表彰了一批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分子,这 是对正气的伸张,是对邪恶与罪犯的震慑。这些受表彰的人,在犯罪 分子为非作歹、逞凶作恶时,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在 公民的人格受到侮辱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以大无畏的革命英雄 气概,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保卫国家 、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义 举,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示了我国人民群众的时代风采。 他们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提倡、学习和褒扬。 在市和油田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而努力 奋斗的时候,都希望有一个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地生产和生活,而有些害群之马和亡命之徒,为了满足私欲,不惜侵 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侵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因此,我们必须动员社 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犯罪分子进行有力的打击。 犯罪分子作了案,能及时侦破,依法判处,是有力打击;犯罪分子正 在行凶作恶时,能群起而攻之,制服犯罪分子,也是一种有力打击; 当受害人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受害人依法享有正当防卫权利;当其 他公民看到犯罪分子侵害别人时,与受害人一起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他们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各级党政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广 大人民群众,都应当坚决支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各行各业、 各条战线、各界人民群众,都应该认真学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大无 畏精神,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筑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钢铁长 城,为国家稳定、社会安宁、经济发展、黄河三角洲的振兴、人民群 众的安居乐业做出新的贡献。 |